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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航局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

来源:GAIFA订阅号 作者:GAIFA 
2020-05-12 16:41
   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以现有框架为基础,按照“急用先修的原则”,除文字调整以外,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、加强航空安全管理、放松经济性管制、保护消费者权益、促进通用航空发展、运输凭证现代化、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方面,对78个法律条文作进行了修订或删除,新增24条。
   修订内容突出加强航空安全各项制度:对安全管理的内容、安全保卫工作、以及人员资格的管理都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;修订稿体现出对民航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的充分思考,突出侧重对公众合法权益保护的认知与强化,并明确指出要促进通用航空的快速发展。
   “明确了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航发展的原则(第一百四十五条),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主体(第七条),完善通航申请条件(第一百四十六条),为通航发展创造环境。此外,注意区别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,在具体管理制度上充分考虑通航特点,为通航发展留出空间(第五十三条、第六十二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二百一十三条)。”
2016年7月1日,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指出:“我们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勇于推进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”本次意见征求是民航局结合习近平同志“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”执政思路的具体探索。
   中国通用航空产融协同发展创新联盟(简称,中通产融联盟,GAIFA))随即联合下辖联盟会员单位组织汇总意见,并向主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,为本次民航法的修订工作献策献力。本次意见征求,必将为我国航空事业发展起到引领性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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